河南ccc认证办理第一步:认证申请和受理 国家对强制性产品认证公布统一的《*人民共和国实施强制性产品认证的产品目录》(以下简称《目录》),确定统一适用的国家标准、技术规则和实施程序,制定和发布统一的标志,规定统一的收费标准。 凡列入《目录》的产品,必须经国家*的认证机构认证合格、取得*认证机构颁发的认证证书、并加施认证标志后,方可出厂销售、进口和在经营性活动中使用。 《强制性产品认证管理规定》*十三条规定:《目录》中产品的生产者、销售者和进口商可以作为申请人,向*认证机构提出《目录》中产品认证申请。 申请人也可委托国家认监委注册的强制性产品认证代理申请机构代为申请。 一般应提供以下文件: 1.申请人的证明文件 2.总装图、电气原理图、线路图 3.关键元器件和/或主要原材料清单 4.其他申请人需要说明的文件 5.申请人为销售者、进口商时,应当向*认证机构同时提交销售者和生产者或者进口商和生产者订立的相关合同副本 6.申请人委托他人申请《目录》中产品认证的,应当与受委托人订立认证、检测、检查和跟踪检查等事项的合同,受委托人应当同时向*认证机构提交委托书、委托合同的副本和其他相关合同的副本; 具体产品所需提交的技术文件可参见该产品的《强制性产品认证实施规则》的要求。 答:按照《强制性产品认证管理规定》*十五条规定:*认证机构负责受理申请人的认证申请,根据认证实施规则的规定,安排型式试验、工厂审查、抽样检测等活动,做出认证决定,向获得认证的产品颁发认证证书。*认证机构在一般情况下,应当自受理申请人认证申请的90日内,做出认证决定并通知申请人。申请费用按国家有关规定统一收取。 第二步:文件审核 >> 申请受理由认监委批准的认证机构负责受理 1. 如果申请人提交的申请文件材料不符合规定,通知申请人补充或修改申报材料,并重新进行文件审核。 2. 申请人提交的文件符合规定,文件审查通过 认证申请: 强制性产品认证的申请人需要具备什么条件? 企业申请认证需准备哪些资料? 认证需要多长时间和费用? · 电线电缆(共5种) · 电路开关及保护或连接用电器装置(共6种) · 低压电器(共9种) · 小功率电动机(共1种) · 电动工具(共16种) · 电焊机(共15种) · 家用和类似用途设备(共18种) · 音视频设备类(不包括广播级音响设备和汽车音响设备)(共16种) · 信息技术设备(共12种) · 照明设备(不包括电压低于36V的照明设备)(共2种) · 机动车辆及安全附件(共17种) · 轮胎产品(共3种) · 安全玻璃(共3种) · 农机产品(共2种) · 电信终端设备(共9种) · 消防产品(共3种) · 安全技术防范产品(共4种) · 无线局域产品(共1种) · 装饰装修材料(共3种) · 玩具(共6种) · 信息安全产品